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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命的本意是“令”,“命令”联用,二字同意。命令有各种各样,但在儒学里,有一个终极之“令”,即“天命”,上天的旨意所在。“生命”,也就是上天叫你活着的命令,所以说“生命”一词,本身就有着很强的淑世情结。这一点,跟基督教以生为重,有着很大的相似,都是秉承上天(上帝)的旨意在说话。所不同的是,儒学所谓的“天”,并不是作为宗教的具象化的“上帝”,而是形而上的“理”和作为“理”之表现的“气”。以“理”“气”为基础,儒士(特别是宋儒)形成了他们一套完整的“命”观:上天元亨利贞的运动,表现为春夏秋冬四时的变化,其中所贯之“气”已经寓有“天命”的成份了。人只有尊从这样的“天命”,才能保有性命,否则有违天意,必受惩罚。虽然“气”在天地间都是一样的,但每个人或每个生物,所受之“气”却又各不相同。体现“天命”之意的精粹和清纯之气,在天地间滚来滚去,也会沾上渣滓,受到污染。于是,得气之清者,为圣人;得气之浊者为普通人,受气之偏者,为动物和植物,受气之正者,为人。受气之多者,其命长,受气之少者,其命短。依此,天地间一切生物,都是“天命”的产物,都由“上天”的意志决定了其生命的长短和生活的贫富。通过这样释命,宋儒将所有的封建伦理秩序的规定,都一概推给了“天”,似乎跟他们全不相干。不仅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且还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找到了不容置疑的根据——我受了正气、清气,所以成了与众不同的大哲人。
作为关心命的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理所当然地对“命”特别关注。同样地,道教也视命为“天命”,但在宇宙生成论支配下的道教又幻想,既然命由上天决定,而“我”又能与“在天之灵”沟通,那么,“我”就可以通过不违上天之意,苦心修炼,甚至“借命”的行为,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民间迷信中冥府出游,修改生死薄等事,都是道士们干的。而道教内丹派则认为,通过内丹修炼,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也就具备“性命双修”的能力,同样也有了延年益寿的功效。
必须看到,儒学的“天命”观,带有很重的“宿命”色彩,是应该批判的。作为先秦“百家争鸣”中显学之一的墨学,就以饱满的激情喊出了“人定胜天”的口号,跟儒学的天命观形成对立。诚然,一个人出生在什么样的环境,对他的生活是有很大的影响,但现代医学已经告诉我们,生命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公平的(先天残疾除外),只有后天的条件有好有坏,差别各异。但是,这些后天的“命”,却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去改变。也许从艰苦的环境里拼搏出来,比生于优越环境里的人,付出的更多,但是,艰苦的环境也有着不可替代的锻炼作用,只有历炼之人,才会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他的事业才会成功,这已经为历史一再证明了的事实。古人云:少年怕顺境,中年怕闲境,老年怕逆境。就是讲的必须通过不断磨练,才能使一个人成熟起来。相反,如果消极地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都是上天安排,不愿作个人努力改变现状,那么,终生必将一事无成。这就是现代人必须理解的“命”的辩证法:从来就没有救世主,全靠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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