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 『阴阳』
『天人合一』
『体用一源』
『道』 『德』
『八卦』 『气』
『龙凤』 『鹤』
『命』 『情』
『爱』 『礼』
『孝』 『利』
『法』 『雅俗』
『尚统』 『爱国』
『务实』 『安土重迁』
『意境』 『山水』
『琴』 『棋』
『书』 『画』
『酒』 『茶』
『自强不息』


   在中国文化里,道本源于天,其反映于人类社会,是礼,反映于个体,就是德。“德”在殷商卜辞之中从未出现,是周人的独创,“德”的出现是中国文化史上具里程碑意义的事,它对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的建构,文化形象的塑造,都具有奠基和骨架的作用。由于先秦时期,对于人性的认识,有“性善”和“性恶”两种不同的意见,因此,对“德”也有区别:体现天道自然的德,称善德、美德,如尧舜周孔之德;反之,与天道相悖离的德,称凶德、恶德,如桀纣之德。但到宋代时,孟子“内圣”之学性善之说,独重一时,于是对德的界定出现明显的倾向,只能体现天道自然的,才被称为德,德也就成了美德的代称。
  宋儒训“德”为“得”,意即指德是天道自然为君子得之于心,所以德往往跟“性”连用,称为“德性”。又由于“德”是指内心的感受,而其对象,又非具象之物,而是“道”,因此,“德”也跟着“道”染上了形而上的色彩,似乎有某种先验的成份在,所以又跟“天”连用,称为“天德”。“德”与心性密切相关,也就跟儒学“仁”的核心取得了联系:德是道作用于个体内心的感受,由外入内;仁则萌生于个体内心外同于道,二者结合而为“仁德”,表达着主体与客体的完全吻合,是一种至高的精神境界,是“君子”人格的全体显现。在儒学取得官方学术的地位之后,“仁”也被看成是统治者必须具备的品德,因此,“仁德”也就被解释为统治者完整体现天意民情所散发出的个人魅力。
  由于德是个体对道的获取,因此,它首先表现出来的,是个体修养的高低。但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将一切都纳入到礼法制度之中,因此,德在后来也就成为个体是否背离群体意志的重要参考指标,只有与封建礼法一致的言行,才会被视为有“德”,否则只重个体的言行,则往往被视为与天道自然相违背,并因而被批评为不“德”。因此,封建的“德”作为个体修养,也无可避免地涂上了封建礼教的色彩,成为扼杀个性的工具,有的甚至直接转化为封建礼法的一部分,如束缚古代妇女的“三从四德”,就是封建礼教强加给古代妇女身上的绳索,是必须批评和抛弃的。
  但是,传统文化中,也确实存在着许多美德,是值得肯定的。比喻尊敬师长、任劳任怨、勤俭节约、和善友好、诚实忠厚等等。虽然这些传统美德都是在传统的封建文化的环境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但是,就这些“德”本身而言,体现的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人性本真的光芒,因此,它们不仅不是封建性的糟粕,反而是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很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特别是在我国文化现代化的今天,作为传统文化的价值体系,已经为西方价值体系所打破,西方的价值观念大量涌入,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的时候,如何正确看待和把握传统的价值观,是很重要的。对于传统道德中封建性的糟粕,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加批抛弃,但绝不能全部抛弃,“打倒孔家店”、“全盘西化”、“批判封资修”,都不可能解决问题。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扬弃的问题,一个继承与发扬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德”作为个体修养的表现,它直接与每个人的个性、人格挂钩,我们从完善个体人格、保持个体独立性的角度讲,也必须从传统文化中吸取一切有益于自己的成分,这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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