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 『阴阳』
『天人合一』
『体用一源』
『道』 『德』
『八卦』 『气』
『龙凤』 『鹤』
『命』 『情』
『爱』 『礼』
『孝』 『利』
『法』 『雅俗』
『尚统』 『爱国』
『务实』 『安土重迁』
『意境』 『山水』
『琴』 『棋』
『书』 『画』
『酒』 『茶』
『自强不息』


  简单地说,情就是人的思想感情。但在古代中国,情却往往被视为洪水猛兽。
  中国是礼义之邦,传统儒学是中国文化的主干,其影响可以说渗入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时无刻不在。先秦孔子创立儒家学说之始,就是要用周代的宗法制度,来约束当时礼崩乐坏人欲横流的世界,显然对于人的情感并未一味扼制,我们从孔子对《诗经》的评价,如“哀而不伤,乐而不淫”,“思无邪”等话语中,不难看出其对情的中庸态度,这也是中国人情感追求中的含蓄、内敛的性格特征,一如《诗经·关雎》中所描述的水中佳人一样。汉代大一统的王朝采用独尊儒术的政策,使得儒学礼教的理想成为封建正统伦理道德的教条,于是礼对情的约束也就以合法的官方哲学的面貌在中国展开。“发乎情,止乎礼”,被定为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道德标准。否则就会被视为与礼法有冲突,就会受到谴责或者惩罚。先秦儒学将“情”与“礼”相对举,情的外延还相当广泛,概指一切思想情感,但宋儒明“天理”“人欲”之辨,情被界定为与人的本性相冲突的后天的欲望,于是“情”便与“欲”合而为一,进而被视作遮蔽性本之物而受到排斥,情与性的界线越来越明显,而与“欲”的差距却不断缩小,到明清理学家的脑子里,情几乎就是人欲的代名词了。
  正统儒学卫道士们对“情”极尽打压之能事,但人毕竟是有思想情感的,正常的思想感情必然要表达出来,正常的情绪也必然会发泄,甚至情欲也必然会渲泄(这在西方哲学思想里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但在中国哲学思想里却绝不允许),因此,历朝历代都少不了那些“性情中人”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卫道士作斗争,有人甚至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大言一个“情”字。特别是集中人类美好感情的爱情,更是这些“性情中人”关注的重中之重,他们以这一美好的感情,向封建卫道者宣战。明代戏剧作家汤显祖,通过《牡丹亭》一剧,把“情”字写得再透不过:至情真恋,竟至生者能死,死者能生,连生死大限都能为一“情”字所破,那还有什么能阻挡得了人间至情?这种对情的热情讴歌,在封建时代,可谓大胆。除此之外,明清时代还产生了大量的言情小说,其中所讲述的,几乎一无例外地都是男女主人公冲破封建礼教的牢笼,热烈大胆地追求自由和爱情,虽然结局有大团圆的喜剧,也有生离死别的悲剧,但男女主人公在精神上却一无例外地都获得了满足,取得了胜利。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明清时代,一方面有大量的贞洁牌枋和大批卫道之士,另一方面却又有着大量的言情小说(甚至充斥着黄色描写的小说如《金瓶梅》、《肉蒲团》等),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它似乎暗示给我们:越是禁欲的时代,越是会出现反叛的行为,有时甚至会出现走极端的行为。情毕竟是不可遏的。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学习传统文化,当然不必再提“发乎情止乎礼”的老调,我们反对禁欲主义,但也绝不主张打着“情”字招牌,行纵欲之实。前些年曾出现过片面追求西方“性解放”的潮流,殊不知西方人也并非皆为“性解放”的提倡者。而且,西方有基督教对信徒的行为进行约束,宗教文化所形成的巨大的压力,使犯禁的成员产生罪恶感,而我国则主要依靠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制裁,在一定的范围内,只能由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形成约束,真搞什么“性解放”,必然危极社会和家庭,再说,“性解放”与我们的文化传统可谓水火不能相容,在一个有着悠久文明的古国,提倡“性解放”本身就是不合时宜的。

当代国粹文化研究应用中心整理

 


 »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国民族网] [中国民族文化促进会] [国际易经网]


版权所有:古今易学文化网 2005-2021 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镐西路益民巷(富力学府3#楼11203室)
业务热线:029-84214987 15289365918 15686051897
陕ICP备2021012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