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 『阴阳』
『天人合一』
『体用一源』
『道』 『德』
『八卦』 『气』
『龙凤』 『鹤』
『命』 『情』
『爱』 『礼』
『孝』 『利』
『法』 『雅俗』
『尚统』 『爱国』
『务实』 『安土重迁』
『意境』 『山水』
『琴』 『棋』
『书』 『画』
『酒』 『茶』
『自强不息』


  爱为“七情”之一,古已有之,但其意义却与今天很有不同。在今人的眼里,爱是一个表达感情的常用词,包含激情。这主要是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将爱与英语里的love对等。其实在古代中国,爱远不是那么回事,爱只能是“情”的一种表现,或者说是一种不好的表现。爱往往跟私欲、偏好、溺爱有关。本来,情源于性,为性之动,而爱更是情之一隅。现在人所说的父母之爱,古人称之为“慈”,儿女对父母的爱,古人称之为“孝”,兄弟之间,讲“悌”,朋友之间讲“信”。夫妻之间呢?儒学里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因为在儒家礼教看来,夫妻之间,也跟君臣之间一样,是没有平等的,夫为妻纲,妻子只有听话的份。但后来作为人伦之大防的夫妻间的感情,也受到注意,但也不是讲爱,而是讲“敬”。所谓“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就是夫妻和美的最好表达,也不讲爱。
  那么,什么叫爱呢?在孔孟那里,爱都被释为主体情感的投射,由于个体的主观情感,往往往是偏执之性的体现,因此,爱也就不是纯正天性的反映。孔子释仁为“爱人”,就是教导社会成员每一个体,都用自己的全付心思放到他人身上,因此,他所说的“爱人”,也就是将个体消融于群体之中,每一个成员都“爱人”,那么,这种感情也就最能体现天理自然的“仁”了。孟子将这句话进一步阐述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要求每个社会成员“爱”所有的老人像“爱”自己的老人一样,“爱”他人的孩子跟“爱”自己的孩子一样。这种“爱”虽出于私己之心,但最终却达到了“博爱”的境界。
  可是,“博爱”观也是从西方引入,传统文化里是没有这个概念的,因此,当宋儒全面清理儒学体系,将“情”都视为“性”之动,为“性”走向偏执之始时,爱作为“七情”之一,也毫无疑问地被看成是翳闭“天理”的一大“人欲”了。在以男性为主体的封建社会里,爱甚至被解释为“妇人之仁”。当朱熹的学生向他请教为什么妇人临事多怕,是不是气偏了时,他的回答十分斩截:“妇人之仁,只流从爱上去。”意思就是女人从一开始就缺乏一种正气,因而不可能达到真正“仁”的境界,内心之“气”本不充盈,又受偏执之情(爱)的影响,面临大事,当然只有“怕”字当头了。
  不管“爱”被古人解释成什么样的一种感情,但我们从中还是可以抽绎出一点,那就是所有的“爱”,都是一种感情的专注投入,这一点,可以说在东西文化中都是一致的。正因为其专注,所以才显得自私、偏执。而这份自私、偏执虽跟儒学所谓的完美的人格相违背,却总是从每个人的秉性(儒家所谓的偏执之性)流出,因此,显得至为真诚,也最为直接和感人。爱情之所以成为永恒的主题,其魅力就在于它纯然从个体的心底流出。明清时代反礼教的知识分子通过各种文艺手段如小说、戏剧等渲染一曲曲爱的赞歌,都是把爱作为“至情”来表达的,这种“异端”思想的出现,表明在封建肌体内部已经出现了主体意识的觉悟,以群体意识为核心的封建“仁”学思想已经开始出现裂缝,人性的光辉已经闪耀于中华大地。也正在这样的基础上,才会有“爱”与“love”的对等和互译。

当代国粹文化研究应用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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